共建网络文明才能“畅游”网络空间

更新时间:2023/5/30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浏览:

  据《人民公安报》5月17日报道,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日前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300余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万余条,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2000余个,并依法对造谣传谣网民进行查处。

  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既是对网络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公众知情权、切身利益的保护,网友纷纷表示“给力”“支持”,肃清网络舆论不正之风,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网络谣言因其造谣成本低且难以查处,已然成为网络世界的一大毒瘤,网络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严重污染网络信息环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极有可能会引起公众的恐慌,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理应受到法律的规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再局限于报纸、广播和电视,特别是社交类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社交媒体的兴起,已经成为公众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渠道,它具有用户体量大、交流便捷和传播速度快等特点,这为网络谣言的扩散提供了“便利”。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其网上的行为依然是法律所规范的对象,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和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需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以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整治网络环境,要加强依法管网 、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才能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入整治清理网络有害信息,及时发现、澄清网络谣言,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辟谣宣传,通过公安新媒体矩阵等公开辟谣、依法处罚案例,形成良好社会警示效应;网络平台及相关企业要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并针对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加强平台在谣言治理上的协同合作;要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法律惩治力度,整合监管机关的职能,建立健全常态化网络谣言监管机制和预警机制。与此同时,广泛开展网络法治和道德教育,引导网民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告诫网民不要为了博眼球或吸粉而编造谣言、制造噱头。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不能仅依赖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每个网民都不是置身事外的旁观者,都是晴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网络文明建设需要每个网民的共同参与,才能“畅游”网络空间,也只有此,才能真正实现“谣言止于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