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协作+诉前调解,共同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3/7/25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

  近期,稷山法院联合稷山县人民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快速、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军宅基地侵权纠纷。

  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稷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秦益民接到这样一通电话,“秦院长,我是稷山县人民武装部的。稷山县有个村民的儿子是军人,他们家因为宅基地有纠纷,向我们反映情况。我听说法院正在做诉源治理这项工作,(你们)能不能和我们一起去村里把这个事情调解调解?”了解相关情况后,秦益民当即答应下来。

  刘某科与刘某选为邻居关系,且系兄弟。多年前,稷山县某村因修建街道占用了刘某科部分宅基地,村委会在赔偿刘某科房屋损失后,承诺将刘某科宅基地往东扩,批给其一块完整的宅基地。刘某科多年在外工作,刘某选在刘某科外出期间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为此,刘某科多次与刘某选交涉,要求刘某选拆除侵权房屋,但刘某选却以侵占的宅基地系自己祖宅老业为由,拒绝拆除房屋。

  秦益民考虑到起争执的一方是军人亲属,遂与稷山县人民武装部多次入村进行调解,实地勘察被侵占的宅基地现状,并组织当事人到村委会,向原村支书记和治安主任详细了解宅基地批复情况及街道扩建问题。掌握基本情况后,秦益民从法律角度,向刘某选释明土地宅基地确权的相关规定,又从兄弟不和外人欺、手足亲情弥足珍贵的血缘亲情角度予以劝解。

  在稷山法院、稷山县人民武装部、某镇政府、某村委会的多方努力劝说下,刘某选终于转变固有观念,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刘某科就该宅基地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事后,稷山县人民武装部对稷山法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今后双方能不断加强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探索法院诉源治理与解决军队维权纠纷的新路径,实现军民共建、互动双赢。

  运城法院将继续坚持与相关部门联动,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积极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