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

更新时间:2024/9/19    来源:中国气象局    作者:    浏览:

  近日,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传播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要压实责任,提升气象信息服务效能。

  《办法》提出,要建立健全气象信息服务机制,实现管理“全闭环”;建立气象探测统筹发展机制;落实气象预报预警统一发布和传播制度;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定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

  《办法》指出,要推动气象信息服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相关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气象信息在粮食生产、城市运行、能源开发利用、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领域发挥趋利避害的作用;要深化区域合作,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等协同机制,促进京津冀气象协同发展。